为进一步便捷国内家禽企业特定资质业务办理,我们为大家整理了我国出口禽蛋原料养殖场备案流程业务指南,并通过二维码实现业务一“扫”可知、“码”上办理。
(二)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4号公布,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) (三)《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》(原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公告)。根据《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》,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动物产品目录:禽肉、禽蛋、猪肉、兔肉、蜂产品、水产品。(一)出口禽蛋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(海关总署官网可下载)。 (三)动物卫生防疫制度,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、疫病防治制度、用药管理制度。 (四)饲养管理制度,包括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、活禽出入场管理制度。 (五)养殖场行政区划位置图、场区平面示意图(标明大门、禽舍、生活区、水域、饲料库、药品库等)。 (六)养殖场和出口加工企业签定的合同(适用于合同养殖场)。 (七)由拟供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代为办理的,需提供养殖场委托生产企业办理的授权委托书。 扫码查询下载
方式一:
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平台(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→企业管理和稽查→更多→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。
方式二:
登录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→企业资质→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→出口禽畜类动物源性食品养殖场备案(需要通过电子口岸卡登录系统,注意如实选择“备案类型”)
(二)主管海关收到企业申请后,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文件审核,必要时可以实施现场审核。
(三)申请材料填写应准确、完整、真实、有效;申请企业符合相关管理要求。
(四)审核符合条件的,予以备案。可通过系统查询出口禽蛋原料备案养殖场备案号。
(五)变更、注销申请可参考上述流程办理。
(资料来源:青岛海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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